购房成为了许多家庭的迫切需求。为了减轻市民购房压力,国家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贷款政策。本文将聚焦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探讨其在助力市民安居乐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概述
1.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贷款额度 = (账户余额+贷款额度系数×月缴存额)×贷款年限×月缴存年限系数
其中,贷款额度系数、月缴存年限系数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2. 贷款额度上限
根据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贷款额度上限为:
(1)首次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0倍;
(2)第二次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的8倍;
(3)第三次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的6倍。
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市民安居乐业的影响
1. 降低购房门槛
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市民可以更容易地获得购房资金,降低购房门槛。这对于收入水平不高、首次购房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2. 缓解还贷压力
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减轻还款压力。随着贷款年限的增加,每月还款金额逐渐降低,有助于市民更好地安排家庭财务。
3. 优化信贷结构
公积金贷款具有以下特点:利率低、期限长、额度高。这些特点有助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金融风险。对于政府来说,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 增强市民幸福感
住房是市民生活的基本需求,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市民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提高生活品质。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市民的幸福感也将得到提升。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在助力市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购房门槛,缓解还贷压力,优化信贷结构,政府为市民提供了更多便利。我们也应看到,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购房需求。
参考文献:
[1] 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Z].
[2] 中国人民银行.(20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Z].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一)、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8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2元(2018年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5%的2倍)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款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为:1.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70元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2.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70元(含)、低于1128元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3.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12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衍生问题:
公积金怎么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租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款额度是50万元,员工及其配偶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待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可贷额度是100万元。可贷额度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现在按15倍计算。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杭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杭州买房,一般会想到申请住房公积金来贷款买房,这样可以减轻买房的压力,但对杭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具体的标准不太清楚,下面就是简单整理下的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每年10月起执行公积金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48元(含)、低于530元,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530元(含)、低于127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是多少有人知道吗
杭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 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
可贷额度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当然具体可贷额度同时还要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积金贷款审时间:
首先,借款人需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由委贷银行报送材料给公积金中心。
①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②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注: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在杭州,住房公积金余额在3.5万元的,可以有50万的贷款额度。杭州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如何计算?